氣瓶定期檢驗之氧氣瓶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項
開氣應緩慢,防靜電火花和絕熱壓縮。
氧氣瓶不能全部用盡,應留有余氣0.2~0.3MPa,使氧氣瓶保持正壓,并關緊閥門防止漏氣。目的是預防可燃氣體倒流進入瓶內,而且在充氣時便于化驗瓶內氣體成分。
不得使用超過應檢期限的氣瓶。氧氣瓶在使用過程中,必須按照安全規則的規定每3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。如發現逾期期末作檢驗的氣瓶,不得使用。
氧氣瓶不得附油脂,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、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觸瓶閥和減壓閥。
使用氧氣瓶前,應稍打開閥門,吹掉瓶閥搶粘的細屑和臟污,立即關閉,然后再接上減壓器使用。
開啟瓶閥時,應站在瓶閥氣體噴出方向的側面并緩慢開啟,避免氣流朝向人體。
要消除帶壓力的氧氣瓶泄漏,禁止采用擰緊瓶閥或墊圈螺母的方法。禁止手托瓶帽移動氧氣瓶。
禁止使用氧氣代替壓縮空氣吹凈工作服、乙炔管道。禁止將氧氣用作試壓和氣體工具的氣源。禁止用氧氣對局部焊接部位通風換氣。
避免陽光曝曬,儲存環境不得超過40T。與明火、熱 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相距10m以上。
使用前,先檢查瓶閥、減壓器等是否有缺陷。如有應及時報修,切忌隨便處理。
檢查是否漏氣時應使用肥皂水,不得用明火。
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。安裝減壓器要牢固,避免射出傷人。